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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五项措施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
发布日期:2015-07-29 15:28:21     来源:盐津县委组织部

盐津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要求,采取五项措施切实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严格控制从乡镇抽借调人员。县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管理的规定》,明确县直部门一般不得从乡镇抽借调工作人员,如遇特殊情况需抽借调的,必须报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并严格执行“双向顶岗”要求,“一对一”派人到乡镇工作。

二是及时补充乡镇工作人员。近三年招录乡镇公务员50名,事业人员74名;教育系统招聘乡镇、村教师507人;卫生系统招聘乡镇医务工作人员87名,及时补充了基层工作人员。目前乡镇行政编制空缺82名,乡镇所属事业编制空缺140名,下步将积极争取加大招录力度,进一步充实乡镇工作力量。

三是严守乡镇工作人员调动纪律。在招录乡镇工作人员的同时既明确“最低服务期5年”的基本要求,并严格执行。除参加公开遴选外,在最低服务期内一律不得调动,保持乡镇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

四是积极鼓励人才向乡镇流动。在乡镇及县直部门领导班子中,要求正职必须具有一定的乡镇工作经历。同时不断扩大乡镇领导干部的选人视野,积极探索从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事业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坚持每年从县直机关选派10名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挂任乡镇长助理,并制定《盐津县挂职干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管理;近三年从县直机关选派了184名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充实了工作力量。

五是坚持从严从实管理。认真落实《云南省从严从实加强干部管理的若干规定》,制定了《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和《盐津县从严从实管理干部工作制度》,坚持从严从实选拔、从严从实监管、从严从实约束、从严从实考核、从严从实问责,切实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确保乡镇干部保稳定、促发展、重民生、转作风、树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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