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启动“名家、名师、名医”培养工程
发布日期:2015-07-07 10:33:54 来源:鲁甸县委组织部
为全面推进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鲁甸县编印《鲁甸“名家、名师、名医”培养工程实施办法》,从2015年开始,正式启动鲁甸“名家、名师、名医”培养工程。
鲁甸“名家、名师、名医”培养工程主要是在鲁甸县内范围内选拔一批在经济科技领域、文艺哲学社科领域以及教育卫生等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或有重大创新成果,在省、市、县内享有一定声誉的专家或人才进行培养,争取培养成为县委联系专家。
从2015年到2020年,鲁甸县计划选拔培养 “名家、名师、名医”120名,每年选拔一批,每批选拔20名,其中包括“名家”9名、“名师”6名、“名医”5名。
鲁甸“名家、名师、名医”培养期为两年,培养人才在培养期内结合行业及研究领域,按照县委、政府的决策和培养计划完成相应目标任务,经考核合格每年给予1万元培养经费,两年考核合格者,报请县委、县政府授予“名家、名师、名医”荣誉称号,并作为县委联系专家人选。
2015年鲁甸县首届“名家、名师、名医”培养工程经过层层筛选和选拔,最终评选出16名优秀人才作为鲁甸县首届“名家、名师、名医”培养工程人选,其中包括“名家”5人、“名师”6人、“名医”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