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建 > 组织人事 >内容详情
永善县“管防醒促”强化村(居)务监督人员管理
发布日期:2015-05-19 10:54:21     来源:永善县纪委

今年以来,永善县进一步将干部作风建设向村(社区)组延伸,确保纪律监督工作做到乡(镇)村(社区)全覆盖,做到“管防醒促” 强化村(居)务监督人员管理,充分发挥职能抓实村(居)务监督工作,促进村(社区)干部廉洁履行职责。

一是严管理。规范设置各村(社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对村(居)务监督人员的管理使用,由乡镇纪委对其工作履职、纪律作风等进行常态化查访,一旦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打招呼促纠正;指导完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流程》,加强对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扶贫救济物资资金发放、村(社区)内工程建设、服务群众事项、村规民约履约等监督;要求村(居)务监督人员必须履职尽责,记好工作日志,每月定期向乡镇纪委报告工作情况,年终接受考核考评,工作实绩作为评优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是重防范。村(居)务监督人员具体督促村(社区)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资金管理使用监督、财务开支审批、村民小组财务管理、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民主评议村干部等相关制度的落实,加强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防止村(居)务监督流于形式,工作成效接受乡镇纪委的监督检查,同时接受群众的查验质询,保证村(居)务监督全面到位,进一步强化村(社区)组干部的纪律作风与履职作为,从源头上预防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三是常警醒。乡镇纪委年初与村(居)务监督人员签定遵守党纪、履洁履职责任状,明确监督岗位职责,每季度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培训指导村(居)务监督人员把握工作重点及工作方法,强化警示教育,常敲廉政警钟,保持清醒头脑,着力提高思想素质及业务能力,在重大工程实施,救灾救济物资发放,节假日或年末岁首等特殊敏感时期,向村(居)务监督人员重点打招呼,强化勤廉意识,抓好自身建设,以过硬的素质和工作能力敢为标杆,切实抓好监督工作。

四是勤督促。年初开展廉政承诺,在乡镇及村(社区)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将乡镇纪委察访与群众监督并举,有效督促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坚持原则,凡涉及到群众利益的事情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的热点问题,无论大小都作为村(居)务公开的内容向村民公布,使村级(社区)事务更加阳光透明,每半年组织党员群众对村(居)务监督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保障群众有效行使对村干部的监督,行使对村级(社区)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管理权,促进村(社区)组干部廉洁自律、切实履职。

最新动态


热门文章

红色扎西网www.ztdj.gov.cn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主办

Copyright@2024 备案号:滇ICP备08100184号-1 联系电话:0870-2121765 技术支持:昭通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