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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18-01-22 09:44:00     来源:郑修滔

  1月17日下午,市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昭通市监察委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初步方案》《市检察院人员转隶名册》《昭通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过渡(试点)期间线索管理和案件办理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市委书记扬亚林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郭大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绍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陆维智,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陈真永,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尹朝禹,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郝流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晓渝出席会议;市委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成员及办公室和专项小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市委书记杨亚林



  市委副书记、市长郭大进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绍雄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陆维智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陈真永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尹朝禹



  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郝流勇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晓渝


  会议指出,深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建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实现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确保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使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抓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要求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举措,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必然要求。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确定的改革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实施步骤,切实增强做好改革试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紧扣目标任务,紧盯时间节点,严格工作纪律,强化舆论引导,统筹安排好改革试点和监督执纪各项工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如期完成,确保党中央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必须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压发力,推动全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确保改革改出动力,改出团结,改出活力,如期完成改革试点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构建起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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