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建 > 扫黑除恶 >内容详情
市委组织部到乐红镇检查指导扫黑除恶工作
发布日期:2019-01-28 08:53:00     来源:鲁甸县政法委 吕 坚

  为维护良好社会生态环境,坚决打击治理涉黑涉恶,1月17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牟汉一行人到乐红镇检查指导扫黑除恶工作,并看望慰问驻村干部、查看实体经济。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张正聪、副部长徐可新、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朝鸿、县综治办主任孔杰等相关部门领导陪同。



  检查组一行人采取听汇报、座谈交流、查看资料、现场督查等方式,从不同的角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指导。通过翻阅资料、实地查看后,针对当前专项斗争形势要求及自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就今后乐红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基层政权巩固,一定要认识到位,强化组织领导推动落实。二是扩大宣传影响,充分发动群众。要把宣传工作作为贯彻专项斗争全过程的重点工作常抓不懈,持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通过强大的舆论传递给广大群众,凝聚信心,增强社会共识,营造氛围。三是严格对村干部任用的考察审核。针对换届选举及其现在任职的村干部进行年度涉黑涉恶的考察审核。四是结合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用党建工作指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扫黑除恶在基层的推动力和执行力。五是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台账痕迹资料。要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做好做实台账资料。


  检查组一行还看望慰问了乐红村的驻村工作队、大学生村官,并实地查看了乐红村村集体经济建设、党建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最新动态


热门文章

红色扎西网www.ztdj.gov.cn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主办

Copyright@2024 备案号:滇ICP备08100184号-1 联系电话:0870-2121765 技术支持:昭通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