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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成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组和督查组
发布日期:2009-03-23 10:29:27     来源:盐津县委组织部
为确保全县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盐津县委结合自身实际,成立了5个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和2个督查组,对全县学习实践科学活动进行全面指导和督查。
五个指导组组长分别由县纪委五个派出纪工委书记担任,每组确定一名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分片对参学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其职责是:了解掌握对象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和工作建议;参加指导对象单位学习实践活动各阶段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及时进行指导和评价;总结和推广学习实践活动经验,用典型指导工作;及时发现对象单位学习实践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及时向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当好参谋。
两个督查组组长及副组长分别由县委党建督查员、副处级以上退休老干部担任,同时每组确定一名县委督查室人员作为联络员。督查组主要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等工作方式进行巡视检查,通过听取指导组及参学单位工作汇报,参加有关会议,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反映,查阅有关资料,对学习实践活动的质量和取得的成效作出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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