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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利器
发布日期:2022-07-01 08:53:17     来源:水富市委组织部 王善美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近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新闻发布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部长王建新在回答新华社记者提问时指出,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十年浴火淬炼,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充分发挥,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我们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笔者认为,责任追究是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传导,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纵深。

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追究的责任感。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回顾历史、注目现实,“严”和“治”都离不开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规定》第二章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容,第六条、第七条分别规定了地方党委和党组(党委)的责任内容。这既是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提醒”,也是对提升思想重视程度的直接“点拨”。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学习《规定》作为党委(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大会、支委会及其它党内重要会议的议题。结合“万名党员进党校”等学习教育培训,把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规定》,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从而,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将责任追究这把利剑真正悬在头上、内化于心、付诸于实,努力形成“主动抓、积极抓、常态抓”的责任观念。

强化责任传导,提升责任追究的执行力。没有责任追究,压力就传导不下去。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就是责任问题,落实主体责任极为关键。《规定》第八条对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党组)书记、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各自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挂帅又出征,不仅要在干事创业上勇于负责,也要在管党治党上敢于担当,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决不能讲起来头头是道、做起来轻轻飘飘。班子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全面履行分管领域主体责任,做到工作分管到哪里,管党治党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因此,各级党委(党组)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业主责,健全责任体系,拧紧责任螺丝,强化责任传导,通过一次接着一次的研究部署,一波接着一波的传导压力,一轮接着一轮的工作推动,一项接着一项的建章立制,把主体责任挺到一线,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党要管党不是一句口号,从严治党不是一种姿态。只有把监督拧得紧、把制度抓得牢,使党员干部时刻心怀敬畏和戒惧,才能确保手中的权力真正为人民谋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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