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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丨昭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场监管组加强进入我市进口冷链食品管控!
发布日期:2020-12-16 09:32:31     来源:红色扎西


昭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市场监管组关于加强进入昭通市

进口冷链食品管控工作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进一步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人物同防”措施,全面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新冠病毒输入性风险,确保昭通市冷链食品安全。结合昭通市应对疫情工作的要求,现就进口冷链食品管控工作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根据《昭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场组关于印发昭通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凡进入昭通市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已持有云南省内集中监管仓区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杀合格证明及出库证明的冷链食品除外),必须进入昭通市设立的集中监管仓区,并由市疾控中心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和消毒机构分别进行采样核酸检测、消毒,经货品经消毒和核酸检测合格,并取得出库证明后方能在昭通市储存、销售、加工。


二、昭通市集中监管仓地址:


(一)昭阳区集中监管仓,地址:昭阳区太平办事处永乐社区东运物流公司1栋5-7号,联系人:赵庆松,联系电话:15808600888。


(二)镇雄县集中监管仓,地址:镇雄县城西郊走马坝华业肉联有限公司屠宰场冷库,联系人:宗德俊,联系电话:13887114233。


(三)巧家县集中监管仓,地址:巧家县白鹤滩镇月亮山庄上行200米处巧家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刘祥高,联系电话:18849883808。


三、集中监管仓实行提前24小时预约制度,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应在进口冷链食品到达昭通市之前24小时,主动向昭通市集中监管仓提出预约,并如实申报货主单位、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商注册号、海关报关单据、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收货单位、货物流向、运输车辆、司机姓名、联系电话等完整信息。集中监管仓接收预约后,应及时将申报内容向当地市场监管局报备。已持有云南省内集中监管仓区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杀合格证明及出库证明的冷链食品,不需要再进入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储存,但须提前24小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后,可以进入市场销售。


四、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物流仓储、餐饮服务等相关单位或个人。自2020年12月1日起,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使用“云智溯”(https://llspzs.gov.cn),或在微信中搜索“云智溯”小程序进行手机端操作,在“云智溯”中完成主体用户注册,使用“云智溯”如实上传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的来源、流向等追溯数据。


五、“云智溯”实行“首站赋码”管理,即从省外采购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并运入的我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作为首站,在“云智溯”中上传相关产品品种、规格、批次、产地、检验检疫、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等追溯数据,并使用“云智溯”按批次为相关产品进行电子追溯码赋码。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在我省销售、流转的各个环节,我县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均可通过扫码方式便捷上传产品收发货等数据。对于未按照“云智溯”管理要求上传产品追溯数据的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做到不采购、不销售、不使用。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亮码销售,未经赋码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生产经营单位在面向消费者进行销售时,应在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产品包装或货柜明显处加贴“云智溯”电子追溯码。广大消费者可通过微信扫码查询产品追溯信息。


六、本公告发布之前,已进入昭通市储存、销售、加工的具有检验检疫证明、产品合格证明、海关通关证明、供货方资质并符合食品标签要求的进口冷链食品,其经营主体应委托县疾控中心或其它有资质的第三方核酸检测和消毒机构,完成存量冷链食品的核酸检测和外包装消杀,在取得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消杀合格证明后,及时向县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后完成“云智溯”赋码方可对外销售、加工,并严格实行进口冷链食品分区储存,专柜销售,不得与其它食品混存混卖。


七、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要及时按照县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规定作无害化处理。


八、集中监管仓区对进口冷链食品的采样核酸检测、外包装预防性消毒和仓储费用由货主承担。


九、货主未履行上述规定,直接将货品送达昭通市非集中监管区冷藏冷冻库的,冷藏冷冻库开办者必须及时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告,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就地封存相关货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追究货主相应责任。


十、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场监管、卫健、工科、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全方位加强对冷链食品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公告规定,存在进口冷链食品应进入集中监管仓区而不进入、储存销售加工未取得出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等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违规经营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昭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场监管组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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