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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应向村规民约借力
发布日期:2020-02-20 16:58:00     来源:大关县委组织部 罗昌文


村规民约是村民群众在村民自治的起始阶段,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为维护本村的社会秩序、社会公共道德、村风民俗、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制定的约束规范村民行为的一种规章制度。村规民约是村民自己的“小宪法”,是村民共同认可的“公约”,是村民实施村民自治的基本依据。村规民约根植于乡土伦理,与基层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是乡村治理中一种接地气的自然规范。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期,农村防疫工作是防控工作重点之一,迫切需要采取更加有力有序、科学周密举措防止疫情在农村地区扩散。

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法律是维护社会公正的重要屏障,也是抗击疫情的重要屏障。面对不断变化、复杂严峻的疫情形势,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就是要坚持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多个环节同时发力、同向聚力,这是从国家层面、法治角度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但在农村基层,一些陈规陋习、个人不良嗜好和不雅行为,可能并不适合用法律法规硬性约束,则需要借力村规民约,对村民行为规范进行约束,做好村民的安全防护工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因此,不妨从制定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入手,将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常识要点,如勤洗手、多通风,要出门、戴口罩,不串门、不集聚、不扎推聊天,不聚餐、不吃野味、不凑热闹,不聚众打麻将、玩扑克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有疫情、早报告,有症状、早就医等内容加入其中,使之成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积极利用村规民约提升群众自我防控意识,让全体村民按照约定办事、生活,防范意识明显增强,为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行为准则。群防群治、群策群力,依靠群众、凝聚群众强大合力,筑牢织密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总之,农村基层防疫是疫情防控的重要关口,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纳入村规民约,发挥好极大的契约性和权威性作用,加大对流动人员的疫情监测和防控,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防止疫情发生和扩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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