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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要警惕责任主体错位
发布日期:2020-01-14 17:22:49     来源:昭通市彝良县漆树村驻村队员 仇武松


驻村工作队作为脱贫攻坚中的生力军,在扶贫政策宣传、扶智扶志教育、精准动态管理、引领乡村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推动村级脱贫工作的重要保障和强大动力。随着脱贫攻坚进程的深入推进,在不少农村基层,“白加黑”、“五加二”、“996”已是驻村工作队的工作常态。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部分村干部工作办事的热情却日渐消减,常常游离于脱贫工作的边缘,村级脱贫攻坚责任主体错位的矛盾日益凸显。

造成此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不少乡镇对村级脱贫攻坚责任主体认识不到位,认为驻村工作队员大多是国家公职人员,工资待遇远远高于村干部,业务素质普遍强于村干部,习惯性地给驻村工作队施加更多的责任与压力。其次,不少村干部受限于文化水平较低,对于材料写作、系统管理、档案整理等业务工作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久而久之,这些业务工作自然而然就成为驻村工作队的分内之事。再次,不少村干部为民服务意识较为淡薄,对待工作习惯推诿,在他们看来,驻村工作队员文化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有责任与义务多承担一些工作。对于驻村工作队而言,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扶贫工作成效的好坏直接与其年终考核、职称评比等紧密相关,很多扶贫考核更是直接将责任压在驻村工作队肩上,相较于村干部,如果不能按时按质完成脱贫工作,他们所付出的代价更大,因此潜意识中责任感与紧迫感更多一些,面对村干部的“不会为”或者“不作为”,他们往往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了推动工作,只能大事小事事事都埋头苦干。

需要清醒地认识到,“参与、指导、帮助”才是驻村工作队在脱贫攻坚中的角色定位,在村级脱贫攻坚中,村“两委”才是真正的责任主体。如何才能防范脱贫攻坚中责任主体错位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从乡镇、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几方面共同发力。首先,乡镇应该划清驻村工作队与村“两委”的工作权责,不能因为推进脱贫工作,随意给驻村工作队施加过多的责任与压力。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压实村干部的主体责任,加强监督与考核工作,督促村干部主动担当作为。其次,村“两委”干部应该树立“主人翁”的意识,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自己分内之事绝不做“甩手掌柜”,自己不会干的事情虚心请教与学习,在实践中不断提升自己为民服务解难题的能力。同时村级组织也应该吸纳更多文化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奉献精神的年轻后备干部,增强村“两委”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中领头羊与主力军的作用。最后,驻村工作队对待村干部“不会为”或者“不作为”的现象不能听之任之,一味大包大揽虽在短时间内可以推进各项工作,但长此以往却会进一步滋生部分村干部的惰性和对驻村工作队的依赖性。正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驻村工作队应该增强与村“两委”的沟通、指导与帮助,利用自身的学历优势、平台优势与政治优势带动村“两委”的进步与发展,让村“两委”干部在脱贫攻坚战场上淬炼成为一支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为群众服务、永不离队的“驻村工作队”。驻村工作队与村“两委”都是脱贫攻坚的重要力量,只有厘清各自权责,守好阵地,才能齐心协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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