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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关: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四举措”督促建立干部廉政档案
发布日期:2019-11-08 11:23:37     来源:大关县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杨贵礼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精准掌握驻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廉情”底数,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精准有效监督,大关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严格按照中共大关县纪委《关于建立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大纪通〔2019〕29号)要求,采取“四举措”督促派驻单位全力开展党员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工作。


强化责任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督促所负责的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防震减灾局等6家单位及时召开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各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建立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要求及相关规定,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工作,把该项工作纳入21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内容,真正使各单位领导从思想上和政治上高度重视,及时作出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教育引导建立廉政档案对象端正态度、密切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


全面盘清底数,确保建档对象全覆盖。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自己单位的乡科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股(科)室负责人进行逐一排查,全面摸清各自单位建立干部廉政档案的党员干部底数,精准锁定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对象,确保建立廉政档案对象全覆盖。并要求建立廉政档案每位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要求本人亲笔填写和亲笔签名、杜绝由他人代笔填写的情况,按时报送单位主要领导审核。


精准填报内容,确保档案信息真实性。督促各单位建立廉政档案对象,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党内法规规定,如实报告个人基本信息及有关事项,认真准确填写“干部个人基本信息及有关事项、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操办情况、干部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干部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表”等内容。所填内容必须经单位统一发函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单位盖章后上报纪检监察组。


规范档案管理,确保高效率发挥作用。督促指导各单位及时规范驻在部门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管理,做到目录清晰、规范有序。下步工作中,纪检监察组和驻在部门密切配合,将根据党员干部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年度考核结果和个人信息变化等情况,适时做好动态变更工作,使党员干部廉政档案成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干部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为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对监察对象实施精准监督提供有力的廉政信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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