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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县:“三步走”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发布日期:2019-03-18 08:43:00     来源:鲁甸县委组织部 兰学丽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面开展以来,鲁甸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以鲜明态度和果敢行动,坚决完成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做到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除恶务尽,为鲁甸县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在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上下功夫。鲁甸县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细化工作措施,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坚决防范黑恶势力向基层政权渗透。通过严格执行候选人资格部门联审制度,规范联审内容、落实联审责任、规范联审程序,落实“五好、十不能”资格条件,从源头上防止不符合条件特别是“村霸”、涉黑涉恶人员混入村干部队伍,对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歪风邪气不讲正气的村党组织书记该调整的调整、该撤换的撤换;对组织生活不正常、长期不开展活动、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不断补齐“短板”、筑牢“地基”,有效提升了全县基层党组织组织力,进一步夯实了扫黑除恶的组织基石。


  精准摸排问题线索,在提高线索获取和综合治理能力上下功夫。鲁甸县党委和政府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把摸排发现线索作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重中之重来抓紧抓好,注重在群众举报中发现线索,在治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中发现线索,在重点行业、重点场所滚动排查中发现线索,在插手民间纠纷、暴力讨债案件中发现线索,组织专门力量不间断地开展拉网式摸排,坚决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摸排出来的黑恶犯罪线索,按照“一线索一领导一专人一专班”配齐核查力量,落实“一案双查”核查制度,县扫黑办强化督导检查、挂牌督办、约谈督促、倒查问责,建立了与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联系对接工作机制,推动各成员单位加强工作衔接,认真对每一条线索进行深入核查,不断加大侦办工作力度,提高打击实效。


  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在多形式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上下功夫。发动全县宣传平台形成“宣传矩阵”,全方位、多元化、多角度宣传扫黑除恶的基础知识、先进经验、法律法规等内容,提升社会知晓率、群众参与率;加大对负面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增强社会震慑效应。组织各乡镇组织委员、派出所所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有效结合“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制度多形式创新开展扫黑除恶教育培训、法制宣传活动,组织驻村工作队员、村(社区)工作人员组建扫黑除恶宣传队,挨家挨户向群众开展扫黑除恶、防赌、防毒、防邪、防骗宣传,认真讲解扫黑除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告知群众举报方式,号召群众积极踊跃揭发检举“村霸”“乡霸”“欺行霸市”等黑恶势力,对村(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扫黑除恶知识专题教育培训,发动服刑人员踊跃检举揭发,努力营造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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