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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干部人事档案的“绿水青山”
发布日期:2018-12-12 11:23:00     来源:彝良县委组织部 易传润

  干部人事档案是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在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究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出台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避免了干部档案管理盲目性,让复杂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变得有章可循。


  《条例》是新时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基本遵循,具有以下鲜明特点: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党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统一领导。二是着力服务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围绕服务建立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的干部工作体系,明确档案内容,守住选人用人档案关。三是坚持把破解难题作为重点。针对干部人事档案涂改造假等重点问题,用严格制度和严明纪律规范档案“建、管、用”各个环节,将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常抓常管落到实处。


  笔者认为,贯彻落实《条例》相关内容,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从体制机制、内容建设、日常管理等方面入手全面提升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质量。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档案工作的认识,让更多的人走进档案、了解档案、认识档案,扩大档案工作的社会影响,拉近档案与群众的距离。


  二是坚持把全面从严落细落实。“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条例》从组织领导、体制机制、内容建设、日常管理等方面分别作了规定,内容涉及干部人事档案的方方面面,正因如此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在工作中要结合实际,深入解读《条例》,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和要求。依照《条例》精神制定完善配套制度、细化有关措施,将《条例》各项要求落细落实、落地见效。


  三是有序递转材料,实现无缝对接。管档单位与档案材料形成单位要按照《条例》要求主动衔接收集档案材料,确保档案材料送交及时、装档及时。同时,要主动掌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的时间,督促提醒各部门、单位及时收集档案材料。各档案形成单位(部门)的干部人事档案联络员要按照档案归档范围,严格执行定期收集报送机制,主动向干部本人和其他有关方面收集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人员的档案材料,并及时将档案材料送至管档单位归档,实现干部档案归档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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