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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地震灾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恢复重建示范点建设工作全面启动
发布日期:2015-01-13 13:17:56     来源:昭通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


1月9日,我市召开鲁甸6.5级地震灾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恢复重建示范点建设工作会议,对规划编制、工程招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监管、档案管理等事项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安排,标志着地震灾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恢复重建示范点建设工作全面启动。

会议指出,抓好地震灾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恢复重建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抗震救灾总体部署的重要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党费援建项目资金来源的特殊性、活动场所的特殊性和社会各界的关注性,把活动场所恢复重建示范点建设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建设任务,把活动场所建设成为凝聚人心、重建家园、服务群众的主阵地。

会议强调,要把活动场所恢复重建示范点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统筹各类资源,确保按质按时完成建设任务。落实责任,形成合力;要建立情况报告、信息反馈和督促检查制度,加强对示范点建设工作的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要一手抓工程建设、一手抓廉政建设,在招投标及质量监管上要手续完备、规范操作,在建设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上要坚持“安全与快捷并举、规范与及时并重”,要加强组织监管和社会监督,严防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腐败行为,做到操作合规范、监管无死角、工程高质量、干部不出事,真正把示范点建设成为阳光工程、廉洁工程和群众满意工程。

据了解,我市纳入地震灾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恢复重建项目183个,其中中管、省管党费及省级部门整合资金援建项目2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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