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建 > 各地动态 >内容详情
镇雄县“百分制”考核管理常务书记
发布日期:2013-07-24 11:21:50     来源:镇雄县委组织部

镇雄县《制订常务书记百分制管理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措施,为常务书记在基层一线锤炼本领、增长才干、提升能力、砥砺品质提供制度保障。

强化责任,构建科学管理机制。构建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常务书记工作单位、村务监督委员会“四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强化常务书记队伍管理。由县委组织部制定考核办法,乡镇党委负责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常务书记每月住村不少于20天,实行常务书记到村工作双向报告制度,保证驻村工作时间。

突出重点,合理设定考核内容。结合常务书记驻村工作要求及个人成长锻炼的客观需要,突出常务书记驻村工作重点,科学设定考核指标:一是抓实基层党建。考核常务书记推动落实“一定三有”、“四议两公开”和基层党组织各项管理制度,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管好用好活动场所,充分利用远程教育,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基层干部和党员队伍素质工作情况;二是做好群众工作。主要考核常务书记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住村入户,开展民情恳谈,完善民情台账,查找解决影响行政村(社区)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三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帮助理清行政村(社区)发展思路,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实现倍增计划,推动跨越发展;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破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难题。

创新形式,切实增强考核实效。根据考核内容以百分制设定考核分值,突出实干实绩,重点在工作实绩上对常务书记开展考核。其中抓实基层党建35分,做好群众工作30分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30分 ,在岗情况5分。在考核形式上,既注重对平时工作显性成绩的考核,更注重隐性绩效的认定,将驻村党组织、群众评议常务书记作为考核必不可少的关键环节,把对常务书记的群众评议纳入考核分值权重,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树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切实把能干事、肯干事、干成事的人纳入组织视野,实现能者上、平者退、庸者下的常务书记队伍管理目标,营造良好的用人导向,通过百分制考核管理使常务书记成为助推基层发展的中坚力量和骨干分子。

最新动态


热门文章

红色扎西网www.ztdj.gov.cn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主办

Copyright@2024 备案号:滇ICP备08100184号-1 联系电话:0870-2121765 技术支持:昭通报业